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(记者曹茜)花1400万元买下的花园别墅,竟然没有销售许可证等正规手续——本想享受高品质生活,没成想却掉在了发展商的陷阱里。今天王女士告紫玉山庄一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,王女士要求紫玉山庄返还她已付房款、双倍购房定金及已付房款、定金的银行利息共计1700余万元。据了解,这是北京市标的最大的个人购买独立单元案。
据原告在法庭陈述,1999年12月,王女士购买紫玉山庄的A6别墅,该别墅总建筑面积800余平方米,是京城少有的室内带游泳池的豪华别墅,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3000美元(折合人民币25000元),总房款1759500美元(折合人民币1460余万元)。据了解,在别墅即将进入装修阶段,王女士考虑到装修上风格及使用功能,想自己做装修,紫玉山庄应按规定标准退还王女士装修及设备款。由于双方在该款项的退还数额存在分歧,纠纷由此引发,王女士遂对被告开发的别墅工程质量及发展商的信誉产生了怀疑。在到有关部门了解之后才发现,原来紫玉山庄将A6别墅卖给她时,不仅没有销售证,就连规划证、建设证、开工证都没有。原告认为,被告不仅违法销售,而且还是违法建设。据此,原告提出退房和退款,并返还双倍定金。
今年9月29日,原告依法向二中院起诉紫玉山庄。在今天的法庭上,原告出示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一处出具的一份证明,文中写到:“北京紫玉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在我处办理了紫玉山庄的外销预售许可证,当时销售范围不包括A6别墅。”被告则辩称,对国土局的证明不清楚,他们也将到有关部门了解申明情况。被告还出示了一份土地规划证,但原告律师指出,那是紫玉山庄三期的规划证。今天的庭审主要是双方就各自的论据进行举证和论证。